海安縣財政局、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海安縣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經費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2014年3月25日海財規〔2014〕3號文件發布 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各區鎮財政局(所)、人社所,縣退管經辦機構:
為加強我縣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經費的管理,根據縣委、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城鎮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海辦法[2004]8號)和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關于加強企業退休人社會化管理服務經費使用管理的通知》(通勞社險[2005]13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海安縣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經費使用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希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海安縣財政局 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25日
海安縣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經費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縣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經費的管理,根據縣委、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城鎮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海辦法[2004]8號)和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關于加強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經費使用管理的通知》(通勞社險[2005]13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經費是指用于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的專項經費。由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管理。
第二章 資金來源
第三條 社會管理服務經費來源包括:財政補貼、企業或個人繳納、利息收入、社會捐助、其他收入。
財政補貼:指財政安排的用于社會化管理服務的經費。
企業或個人繳納:指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在一定期間內繳納的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的費用。
利息收入:指用社會化管理服務專項經費購買國家債券或存入銀行所取得的利息收入。
社會捐助:指社會自愿捐贈和贊助的專項基金。
其他收入:指異地轉入社會化管理服務經費和其他經財政部門核準的收入。
第三章 經費支出范圍
第四條 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經費支出包括:專項支出、日常公用支出、慰問補助支出、信息技術支出和其他支出。
專項支出:指用于退休人員各項活動經費、退休職工藝術大學辦學經費、退休職工藝術團辦團經費、退休職工活動中心日常管理經費、退休人員檔案庫及日常管理經費、社會化管理服務場所建設、健身娛樂設施器材購置、圖書期刊購置及必需的宣傳等方面的支出。
日常公用支出:指辦公設備、印刷經費、聘用管理服務人員工資、日常工作經費等方面的支出。
慰問補助支出:指對已納入社區管理的退休人員在重大節日、高齡 、住院期間、特殊困難慰問,已故吊唁等方面的支出。
退休人員社區管理支出:退管服務所(站)業務補助,退休人員基礎信息采集、維護,領取待遇資格認證等方面的支出。各區(鎮)社保所和高新區所屬街道社保所按基礎管理費和領取待遇資格認證等費用,并結合考核情況調劑支付;標準按管理退休人數在500人以下的每單位補助基礎管理費3000元,501-1000人每單位補助基礎管理費4000元,1000人以上的每單位補助基礎管理費5000元;領取待遇資格認證按2元/人的標準補助。
居住異地退休人員管理支出:指退休人員退休后居住異地需要走訪、慰問、吊唁、健康狀況調查、信息采集、交通等方面的支出。
信息技術支出:指信息網絡建設和計算機網絡維護費方面的支出。
其他支出:指按規定用于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章 慰問金支付標準
第五條 慰問金補助項目及標準
已納入社區管理的退休人員可享受以下慰問補助
重大節日慰問由退管經辦機構根據當年經費預算情況制定慰問范圍和補助標準。
高齡退休人員逢80歲生日慰問金100元、蛋糕1只(60元內),90歲生日慰問金200元、蛋糕1只(60元內),100歲生日慰問金500元、蛋糕1只(60元內)、花籃1只(60元內)。
全年住院總費用累計在1萬以上(憑醫保報支憑證)或連續住院1個月以上的退休人員,慰問金200元。醫療總費用每增加1萬元,增加慰問金100元,最多不超過500元,水果或花籃60元。同一年度不重復慰問。
特殊困難人員視困難程度慰問金200-600元。
已故退休人員吊唁費200元、花圈1只(100元內)。
第五章 監督與績效管理
第六條 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經費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專戶存儲,??顚S?,收支兩條線管理,并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和審計。退管資金的劃撥一律使用財政部門的專用票據。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經費完成項目后如有結余,可結轉下年使用。
第七條 縣退管經辦機構應按規定合理使用退管經費。退休人員慰問由各社保所按規定將符合慰問補助的對象及時申報縣退管經辦機構審核后組織慰問,每月的10日前辦理月結報手續。
第八條 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建立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經費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安排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經費支出預算的依據。
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截留、貪污社會化管理服務經費,一旦發現將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十條 本辦法由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關于做好企業退休人員慰問補助工作的通知(海勞[2005]72號)同時廢止。
南通市海安市人民政府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