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海安市區部分車型限行區域的通告
(2022年10月29日海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規范性文件發布 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規范交通秩序,改善通行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道路路網結構變化,決定對海安市區部分車型限制通行區域進行調整?,F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區域
迎賓路(不含本路)以西、東海大道(不含本路)以北、如海河以東、環城線(不含本路)以南的圍合區域。
二、限制通行時段和車型
核載1噸以上貨車(多用途貨車除外)、?;愤\輸車、專項作業車、教練車、三輪摩托車,每日7時至21時禁止通行;
各類拖拉機、非國標三(四)輪電動車、從事廣告業務的車輛、工程車輛(重型自卸半掛車、中型自卸半掛車、輕型自卸半掛車、重型自卸全掛車、中型自卸全掛車、輕型自卸全掛車、重型自卸貨車、重型特殊結構貨車、中型自卸貨車、輕型自卸貨車),24小時禁止通行;
新能源輕型以下廂式、封閉貨車高峰時間段(每日7時至9時、16時30分至19時)禁止通行。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本通告發布前的其它有關上述區域限制通行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對違反上述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特此通告。
海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2年10月29日
南通市海安市人民政府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