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法治報:海安用心守護鄰里情
“感謝唐法官積極組織調解,我們兩家在一個村,隔閡沒了才好繼續和睦相處?!比涨?,當事人趙某給海安法院曲塘法庭副庭長唐小紅打來電話,連連道謝。
79歲的趙某和69歲的劉某是同村村民,2022年3月,因村里一條公用水渠的使用產生矛盾。2022年11月,雙方再次因此發生爭執,推搡間趙某受傷。經醫生診斷,趙某左橈骨遠端骨折、肋骨骨折。因對賠償金額一直未能達成一致,趙某將劉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等各項費用共計5萬余元。
承辦法官唐小紅受理此案后,庭前多次與原、被告溝通,但雙方意見分歧較大,情緒激動,各執一詞。眼看庭前調解無法推進,唐小紅隨即組織雙方開庭。經過庭審的舉證、質證、提問環節,雙方對法律關系都有了基本了解,情緒逐漸緩和。
在唐小紅的勸說下,劉某認識到自己的過錯,向趙某真誠道歉并表示愿意賠償,趙某也同意適當降低賠償數額。雙方分歧逐步縮小,最終達成一致意見,當場在民事調解書上簽字確認,劉某賠償趙某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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